淺談農業型鄉鎮政府職能轉變
2013-05-13 13:25 科技信息報今日文教周刊2013、5、13、14版 文/劉永建
鄉鎮政府是國家聯系廣大農民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是統籌、協調、推進農村社會發展的核心,其職能作用的發揮直接關系到農村的穩定和發展。然而,當前鄉鎮政府改革過程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因此,必須加快轉變鄉鎮政府職能,以更好的推動我國農村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方向應當是要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農村綜合改革新形勢,將主要精力放在引導經濟發展、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來,更加注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盡快從“管制型政府”轉變為“服務型政府”,為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必要的服務。
(一)管好自己的人,努力提高鄉鎮干部的綜合素質。
農村綜合改革后,鄉鎮領導干部不僅僅是傳達文件和開會部署任務,更須具有前瞻的視角和對市場經濟的深度把握,才能引導廣大農民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致富奔小康。鄉鎮干部要樹立民本位觀念,要在思想上真正樹立服務意識,公仆意識,摒棄單純依靠行政命令的工作方法,學會依靠法律制度、平等協商、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的工作方法,應提高各種能力,如綜合決策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干群協調能力、創新能力及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此外,創新鄉鎮干部人事制度。要建立鄉鎮崗位逢進必考、擇優錄用的鄉鎮干部補充機制,將那些年輕有為、思想政治素質好的大學畢業生招錄補充到鄉鎮干部隊伍中去,讓其在基層得到鍛煉,努力建設一支精干高效的鄉鎮干部隊伍。
(二)用好自己的權,做好服務。隨著農業稅的取消,鄉鎮政府免于“催款收糧”,可謂“如釋重負”!為防止“無所事事”或者“南轅北轍”,要及時更新發展理念,切實轉變職能。新時期的鄉鎮職能可定位為:落實國家政策,嚴格依法行政,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社會穩定,提供公共產品,促進社會事業發展和量力而行發展農村經。鄉鎮政府量力而行發展經濟絕不是不發展經濟,而是要求要求鄉鎮政府“有所為有所不為”,把政府管理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而不是過多參與經濟活動。“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在發展上應該是讓老百姓成為創造財富的主體,而不是由政府作為創造財富的主體。
干部觀念由領導管理向指導服務轉變,寓管理于服務之中。我國現在總體上已到了工業反哺農業,以工促農的發展階段,實行包括取消農業稅在內的各項惠農政策,強化農業的基礎地位是經濟發展規律的必然要求,勢在必行。鄉鎮干部必須順應形勢發展的要求,轉變觀念,調整心態,主動由領導管理向指導服務轉變,甘當公仆,積極服務廣大農民,帶領群眾致富,發展農村經濟。
(三)搭建好平臺,引導好鄉村能人做事。面對新形勢、新問題和新要求,鄉鎮政府要適應發展的需要,必須改變過去主要靠行政命令的工作方式,學會用市場經濟的辦法開展工作,通過抓龍頭、抓協會、抓大戶來引導、服務、示范,發展農業,活躍農村,致富農民,引導、推動農業走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生產、社會化服務、一體化經營之路。鄉鎮政府對社會事務管理可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允許和鼓勵市場主體及其他社會主體通過競爭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和產品,推行企業化管理、社會化服務。培育社會,通過社會自治的力量解決社會自身的問題,積極鼓勵、承認、支持和推動農民成立經濟合作組織等社會組織,引導農民或民間企業為農民提供公共服務,形成市場、社會、政府共生、互補、合作的現代治理體制。努力實現管理與服務的有機結合,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
農業興、百業興;農民富、國家富;農村穩、天下穩。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民是否富裕,農民是否能有效的增收直接關系到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發展永無止境,改革尚需努力。鄉鎮政府應加快轉變職能,適應后稅費時代農村社會發展要求,為農民和農村發展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
(作者單位:山西省文水縣馬西鄉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