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基層農商行信貸業務風險點及防控措施淺議
2013-07-17 10:38 科技信息報、今日文教周刊2013、7、15、A7版 文/王霄峰
當前,基層農商行信貸業務不斷拓展,尤其是新的信貸業務種類逐漸增加,給信貸業務帶來了相應的風險。因此,提高信貸管理安全意識,有效防范信貸風險顯得日益重要和緊迫。就農商行信貸業務風險點及防控措施,筆者結合工作實際,淺談以下見解:
一、信貸業務發展中的主要風險點
(一)信貸決策信息有限。無論貸前調查,貸時審查,還是貸后管理,都迫切需要大量的行業信息、產業信息和客戶信息等作為決策的依據、參考。而目前,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查詢內容有限滿足不了日益擴大的農商行信貸業務的需求。
(二)信貸調查工作不扎實。由于人員、知識、能力、社交、辦公條件等所限,基層農信社信貸員調查、搜集、提供的信息往往不系統、不完整、甚至不真實,給貸款安全埋下隱患。有的貸款出現了問題,才發現貸款當初所依據的調查材料有誤。
(三)貸款投向偏頗。由于調查、認知、判斷能力有限以及主觀、人為因素等方面的影響,有的基層農商行貸款投向不準。
(四)貸款“名不副實”。主要問題:一是貸款用途中途變更。二是貸款轉嫁他人。三是借款人 “名存實亡”。這些貸款風險極大。
(五)貸款程序前后顛倒。正常的貸款程序應該是自下而上,而目前有不少貸款仍然是自上而下(行政貸款、命令式貸款),這樣,信貸員(客戶經理)就會產生不滿、甚至抵觸情緒,不愿意再作深入、細致、認真的調查,信貸員崗位就失去了應有的職責作用。
(六)抵押、擔保問題多多。在貸款抽樣檢查、核實工作中,往往發現有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擔保人多頭(筆)擔保等情況。如,有的抵押物抵押期限已經過時,抵押品已經減值(或者轉移、租借),但是有關信用社沒有采取相應保全措施;有的擔保人已經在多家銀行、信用社擔保過貸款,但仍然被允許擔保等。這些都會給以后的貸款清收帶來無窮后患。
(七)貸后管理手段不到位。
(八)不能按約結息、還款。不能按約結息還款,是出現風險的最直接的苗頭。
(九)借款人(企業)發生重大變更。企業發生重大變更,如生產規模、產品種類、經營方向、股東結構、固定資產、企業名稱、企業廠址等發生變化,都會造成新的風險。
二、防控信貸業務風險的對策與建議
(一)提高客戶信貸風險意識。重點是加強客戶所屬行業運行及其前景研究,對不同客戶行業制定不同的貸款管理措施,對高風險行業,禁止投放貸款。
(二)加強信貸管理人力資源配置。一是基層信貸人員(客戶經理)與信貸風險管理人員必須分別設置,形成制衡機制。二是建立激勵與約束、權力與責任、利益與貢獻對稱的管理和激勵機制,解決“大鍋飯”問題。三是理順條線管理部門間的工作協調機制,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積極參與到風險管理中,提高信貸風險管控的有效性。
(三)改進基層農商行業績評價和經營目標考核辦法。
(四)強化貸款運行過程管理。重點是建立以財務分析為核心,以監測客戶、企業(借款人)生產經營、資金運動為重點,以監測貸款擔保動態為保障的信貸風險監管新手段和工具。基層農商行要對每個信貸員發放管理日記,要求信貸員每月至少對客戶、企業進行一次監測、分析并做記錄,凡沒有進行監測記錄的,視同沒有盡職盡責,從嚴予以批評、處罰。
(五)大力推進信用建設。重點在于,農商行要將誠信理念的宣傳貫穿信貸業務的始終,在調查、審查過程中將決策采用信息的真實性放在首位,自覺做企業誠信建設的倡導者、維護者和執行者,容不得半點虛假。
(作者單位:山東省高密市農村商業銀行姚哥莊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