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司法獨立和輿論監督的平衡路徑
2016-01-18 11:01 科技信息報今日文教周刊2016、1 劉曉婉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劉曉婉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公民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輿論監督成為公民參與法律活動的重要途徑之一,那么在司法實踐中該如何平衡兩者之間的關系,以達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目的呢?我認為具體措施如下:
一、加強司法獨立和輿論監督自身的完善
1、輿論監督應該在合理的時間和限度內介入司法活動。司法權作為和行政權、立法權等權力不同的權利,具有獨特的獨立性和強制性等顯著特點,輿論監督過多的干涉司法獨立則可能導致司法權的獨立成為一紙空文,錯誤的輿論導向甚至左右司法活動的審判,輿論監督的力度不到位則有可能導致司法權的濫用,導致以權謀私等影響司法活動的現象出現。
2、完善我國司法獨立制度,司法獨立不是完全排斥外界因素,而是要在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依據一定的法律程序所實現的,通過法律規定的主體實現的避免司法活動受到其他團體組織或個人的影響的司法活動。
二、提高社會各階層公民素質,正確認識司法獨立和輿論監督的關系
1、提高公民法律素養,滿足公眾行使監督權。我國作為人口大國,公民法律素養良莠不齊,法律知識的淡薄使人們往往帶著感性的思維去看待、評論案件,僅僅從道德上追求正義,運用感性的思維來評論司法審判,忽略了對案件的理性思考。提高國民法律素質,有利于引導其正確運用輿論監督發表自己的觀點,增強自己的判斷能力。
2、提高法官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素質。作為司法機關人員,首先要具備基本的專業知識,不能把輿論監督作為禁區加以回避,要正確認識輿論監督對社會積極的、正確的影響和作用,同時加強其職業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提高對輿論的辨別能力,利用正確的輿論來維護司法公正,實現社會正義。
3、輿論主體要加強自律。首先,公民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增強對輿論的辨別和認知能力,以免受不法分子的蠱惑,成為不法分子擾亂司法活動的工具。其次,新聞媒體等傳播媒介要嚴格遵守法律、遵守行業道德,對負面信息的進行正面引導,加強自律,依法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三、正確看待和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1、由于輿論監督的特點具有雙重性,容易使人們對輿論監督的影響和作用持不同的看法,甚至導致人們對輿論監督過于絕對的評判。作為人民群眾,要正確的使用輿論監督的權利,依法合理使用權利,司法機關要擺正對輿論監督的態度,不能一味的將司法獨立和輿論監督獨立出來。
2、加強司法系統體制內監督。體制內監督,在我國是指人民代表大會、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內部可以監督法院,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我國的司法機關上下級之間的關系是監督關系,而不是領導和被領導關系。要加強體制內監督必須明確上下級之間的監督關系,上級法院不能以任何形式干預、影響下級的司法活動,充分保證司法機關獨立進行司法活動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