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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學數學教學中有意識地培養學生初步的邏輯思維能力

李萬江

培養學生初步的邏輯思維能力”是九年義務教育小學數學教學大綱規定的教學任務和教育目標。而指導 學生學習和掌握常用的邏輯思維方法,是培養和提高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使學生樂于思考并善于思考的關鍵 。在小學數學教學中要啟發學生掌握如下一些常用的邏輯思維方法。 
    1.分析與綜合的方法。所謂分析的方法,就是把研究的對象分解成它的各個組成部分,然后分別研究每一 個組成部分,從而獲得對研究對象的本質認識的思維方法。綜合的方法是把認識對象的各個部分聯系起來加以 研究,從整體上認識它的本質。

    2.比較與分類的方法。比較是用以確定研究對象和現象的共同點和不同點的方法。有比較才有鑒別,它是 人們思維的基礎。分類是整理加工科學事實的基本方法。比較與分類貫穿于整個小學數學教學的全過程之中。 比如學生開始學習數學,他就會比較長短,比較大小,進而學會比較多少。然后就會把同樣大小的放在一起, 相同形狀的歸為一類。或者把相同屬性的數學歸并在一起(整數、小數、分數)。前者反映的是比較方法,后 者例舉的是分類方法。分類常常是通過比較得到的。比較和分類方法是小學數學教學中經常用到的最基本的思 維方法。 
    3.抽象與概括的方法。抽象就是從許多客觀事物中舍棄個別的、非本質的屬性,抽出共同的、本質的屬性 的思維方法,概括就是把同類事物的共同本質屬性綜合起來成為一個整體。事實表明,學生一旦掌握了抽象與概括的學習方法,機械記憶就將被意義理解所 代替,認知

4.歸納與演繹的方法。這是經常運用的兩種推理方法。歸納推理是由個別的或特殊的知識類推到一般的規 律性知識。小學數學中的運算定律、性質及法則,很多是用歸納推理概括出來的。如加法的交換律是通過枚舉 整數中的幾個“兩個加數交換位置相加和不變”的例子推導概括出來的。這樣的推理在小學一年級就可以經常 開展訓練。 

演繹推理是由一般推到特殊的思維方法。例如一年級學生“算加法想減法”,實際上是以加減互逆關系作 為大前提,從而推算出減法式題的計算結果。又如,由“0不能做除數”為大前提,根據分數、 比與除法的關 系,推理出分母和比的后項不能為0。事實上, 人們認識事物一般都經歷兩個過程:一個是由特殊到一般,一 個是由一般到特殊。因此,歸納與演繹法是人們認識事物的重要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歸納推理的判斷是一些個別的、特殊的判斷,因而它的結論與前提之間的聯系并不具 有邏輯的必然性。所以,人們在得到一般規律性知識以后, 還要用某個規律性知識推到某個個別的特殊的知識。一般說來 ,如果一般規律性知識是真的,那么,所推得的個別或特殊的知識也是真的。 
    綜上所述,我們看到運用分析、綜合、比較、分類的方法研究事物,有助于人們認識事物的本質和事物發 展的規律。然而,人們要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必須要經歷一個抽象概括的過程,而抽象概括的過程既要運 用分析、綜合、比較、歸納,也要運用概念、判斷和推理進行。在實際的學習和工作中,這些方法通常是在結 合使用、交替使用和綜合運用中發揮作用。因此,上述邏輯思維的方法是小學生學習數學經常用到的一般方法 ,也是在小學數學教學中必須讓學生學習和掌握的基本方法。我們要根據各年級的教學內容,認真研究哪些邏 輯思維方法對學習某個內容所起的作用,這樣才能在教學中有意識地培養學生初步的邏輯思維能力。能力和思維能力就會產生新的飛躍。
(作者單位:山東省安丘市景芝鎮職工子弟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