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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環境衛生監督配合“創城”活動

山東省諸城市疾控中心:王煥新

各行各業都要體現“諸城精神”,本文所指的環境衛生是指有圍護結構的公共場所,它實際上是創城活動的“軟肋”,下面就如何做好此項工作,筆者從歷年經驗入手,作簡要的論述。

環境衛生工作的范疇,包括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生活飲用水及涉水產品衛生監督管理等。公共場所基本衛生要求有以下幾點:選址設計合理,室內空氣清潔,微小氣候適宜,采光照明良好,環境整潔安靜,衛生設施完善,飲用水質衛生,衛生制度健全,從業人員健康,個人講究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衛生監督管理范圍是: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集中式供水包括各單位自備的生活飲用水。

我市環境衛生工作大致分為三個階段。自建站至1987年為第一階段,站衛生科設有環境衛生專業,由專人負責。自198741日《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我市環境衛生工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道路,至1995年為第二階段。自1995年至今為第三階段,我市實行綜合執法,由一名副站長分工負責衛生監督,監督員劃片包干,實行目標崗位責任制,工作指標量化,各負其責。我市環境衛生工作在原有基礎上再上檔次、上水平。強化環境衛生監督,共建文明和諧社會。《條例》頒布,把以前與人們息息相關的生活環境由道德觀念范疇提升到法制高度,要求環境行為、觀念由隨意變為理性。為貫徹落實《條例》,我市實施環境衛生“一把手”負責制,做到環境衛生工作責任、檢查、考核“三落實”。為提高執法水平,強化環境衛生監督,我們做到了五抓:一抓查體辦證。對《條例》規定的管轄范圍七類二十八種行業、單位的從業人員,每年度進行健康查體,對查出的不適合從事該工作的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調離。經監督檢查合格的單位,及時簽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二抓監督覆蓋面。在全市范圍內,每年每單位監督不低于2次,現場監督文書制作不少于2次。三抓窗口單位的整頓建設。對旅館業、美容理發業和汽車站等窗口單位進行重點整頓。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完善消毒設施的配套建設,配備專門消毒間及其他消毒設施,采用消毒液、煮沸消毒和紫外線照射等方法消毒,進一步改善了公共場所衛生狀況。四抓整檔建檔。自1991年以來,根據《條例》及《實施細則》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理順和換發了衛生許可證,并對分戶的監督、檢測記錄、處罰文書、體檢情況等衛生技術檔案進行整理,按照統一標準,建立了較規范的技術檔案。五抓監督手段的改進和提高。為提高監督檢測和科學管理水平,投資更新了檢測設備。目前已能開展空氣質量、微小氣候等11個項目的檢測。每年對經營單位進行定期和隨機檢測,對檢測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促進了單位抓管理上檔次。1992年被省衛生廳表彰為“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先進單位”。

截止2005年底,我市共有各飲用水源138757個,自來水3處,大口井750眼,手壓井138004眼,其中城區自來水處理場2處,日供水5萬方,二次供水單位3個,集中式供水單位3個,涉水產品經營加工單位1家。根據《條例》、《食品衛生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每年在制定工作計劃時,飲水管理列入重點。1991年以來,配合初級衛生保健達標,對全市30%的飲用水源進行了調查摸底,并對氯化物、氧化物等四個項目化驗檢測,共化驗6600份,其中合格5280份,占80%。為做好這項工作,我們統一購置了儀器和試劑,舉辦了水質化驗學習班,為27處鄉鎮配備了專職飲水衛生檢驗人員,各鄉鎮醫院派出精干的專業衛生檢驗員承擔此項任務,市衛生防疫站環衛科、檢驗科聯合進行專業培訓。

1997年《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頒布之后,把對飲用水的監督管理納入法制軌道,對市自來水的水源水、出廠水,每半年監測一次,對末梢水每月監測一次,其他單位每年一次,每年共監測水質份數1千余份,多次受到上級業務部門表彰。

在工作實踐中提高。《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頒布實施近二十年來,我們的執法過程也是提高自身業務水平、檢驗整體素質的過程。學好《條例》是正確執法的基礎,《條例》頒布后,由于社會習俗的偏見,認識的差距,一些人缺乏對環境衛生,尤其飲用水衛生重要性的認識和理解,自然產生不同的議論和看法,說什么“開飯店賣食品查體辦證也就罷了,怎么現在防疫站對賣百貨的、售票的、演電影的、跳舞的、唱戲的、洗澡理發的,也要查體辦證來管理呢?”反映了對行業衛生要求認識不足。我們認識到宣傳教育是環境衛生執法工作不可缺少的環節。為使《條例》深入人心,我們采取多種形式,如廣播電視講座、宣傳單、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進行了廣泛宣傳,提高公眾的環境衛生意識。由衛生局與有關部委辦局聯合發文,舉辦一年一度的環境衛生管理培訓班、研討會。組織公共場所、水利、城管、自來水公司經理參加學習《條例》和《實施細則》,并 聘請上級專業人員講授有關衛生知識。自1987年始,實行公共場所經營人員、供水單位從業人員培訓上崗制度,每兩年培訓一次,連續18年培訓率達98%以上。

加強監督人員專業基礎教育。具體做法是:

(一)集中學習。每年都要集中學習1015天時間,組織監督人員學習《條例》和其它衛生法規,要求每名監督員都要背誦原文,力求對衛生法規博學強記,運用自如。派出監督員參加省內外環境衛生學術研討會、學習班、及時了解省內外環境衛生動態,借鑒學習先進經驗,防疫站專門聘請法律專家講《條例》,加深對《條例》的理解,熟練操作規程,規范執法文書的書寫及執法程序。結合典型案例學《條例》。

(二)強化監督隊伍的自身建設。秉公執法是《條例》執行的關鍵。監督與被監督之間本身就是一對矛盾,把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管理納入法制管理的軌道,不但對公共場所單位是一個有力約束,而且還涉及到他們的經濟利益,增加其經營成本,這就使矛盾更加突出。種種原因導致如下現象存在:不查體辦證、未經監督部門批準擅自營業者有之;少報漏報從業人員,逃脫監督部門檢查者有之;關系網、說情風有之;小恩小惠、軟磨硬抗者也有之;甚至恐嚇、威脅監督員。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我們經受了鍛煉和考驗,在是與非,法理與人情之間選擇了正確一面,監督員做到了秉公執法,不徇私情,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贏得了社會贊譽。

(三)創新工作機制,監督寓于服務之中。在貫徹實施《條例》的實踐中我們不斷探索新路子讓單純監督型變為服務監督型,主動為企業、為基層服務,使衛生監督成為這些單位提高產品質量,攻克業務難關,產生經濟增長點的良好機會。

(四)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主動與市里的工作“接軌”,借上級檢查和各種現場會議,抓住機遇把《條例》的貫徹向縱深推進。如1990年為迎接全省縣委書記會議在諸城召開,積極為分管衛生的市長提建議、出點子,要求各公共場所單位為諸城爭光,要求所有窗口單位要裝飾一新,衛生制度上墻,漏查從業人員全部查體辦證,各旅館執行所配備消毒設施等。其次借國家領導人來諸城視察之機,整頓文化娛樂單位及公共場所,使《條例》的貫徹執行有了長足的發展。利用省級衛生城市驗收達標“創城”大氣候,對一直認為“臟亂差”,“老大難” 的車站周圍及背街小巷派駐工作組進行了全面整頓,大張旗鼓地宣傳《條例》,落實《條例》,加強技術指導,增加衛生設施,使這些單位迅速甩掉了后進帽子,跨進了環境衛生先進行列。

企業晉升是廠長、經理最關心的事,許多檢測數據需要監督部門提供,這也是我們開展執法監督的極好時機,工作再忙,我們也抽出時間加班加點對其產品進行監測,及時提供準確數據,從不“卡脖子”刁難企業,并以此教育這些單位平時要接受監督。積累公共場所衛生資料,避免臨時應付,弄虛作假,受到了企業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