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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桑》中使君的荒淫商榷

    《陌上桑》是漢樂府的名篇,不但塑造了一個勤勞美麗、不畏權勢、不慕富貴的名姝秦羅敷,而且也刻畫了一個充滿爭議的使君。
    《教師用書》把使君定位為一個荒淫無恥的太守,至于這個結論是如何定性的,《教師用書》并沒有詳加說明,也許在編者看來,就憑“寧可共載不”就證據確鑿,是典型的調戲良家婦女。不過,我對這個結論并不茍同,現闡述如下。
    1、使君在言語上并沒有冒犯之處。秦羅敷外出采桑時,剛好遇見使君,美貌異常的秦羅敷引起了使君的極大興趣,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于是他派小吏去打聽羅敷的基本情況,在推測羅敷尚未婚配的情況下,他提出了一個要求:“寧可共載不”?這句話委婉含蓄,言語上并沒有冒犯之處。我們知道,在羅敷生活的漢代,等級森嚴,官民之間社會地位懸殊,在使君看來,自己是太守,而羅敷只是一介平民,自己提出這樣的要求并不過分,很多人還高攀不上呢,而且使君也沒有赤裸裸地說“你能不能嫁給我”。
    2、使君在行動上并沒有過激之處。在羅敷看來,使君的要求純屬無理取鬧,為讓使君徹底絕望,死了那條心,她極力夸贊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丈夫”說成是一個地位、財產、官職、容貌風度等方面都極其出眾優秀的精英,想以此壓倒使君。但羅敷的陳述是不可靠的,明眼人一眼就能揭穿,試想:如果羅敷的丈夫真的那么厲害,她早就安享榮華富貴,還需要拋頭露面去采桑嗎?這點常識使君應該明曉。如果使君真的對羅敷有非分之想,他完全可以繞開羅敷,直接派人到羅敷家去提親,以太守的身份和權勢,這件事成功的機率極大,而且根本可以不用考慮羅敷的反應,畢竟,封建時代信奉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算羅敷不愿意,又怎奈世俗力量?其次,使君還可以采取更極端的做法,強搶民女,在封建時代,官宦人家強搶民女的事還少嗎?又有多少老百姓有反抗的能力?又有多少百姓能洗涮恥辱?但使君既沒有上門提親,更沒有強搶,在行動上根本沒有過激之處。
    因此,《教師用書》把使君說成“荒淫無恥”顯然是靠不住腳的,說不定還有人肯定使君勇氣可嘉呢。
        
    (作者單位: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華新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