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
公辦初中免試就近入學 不準考試不進行報名登記
針對個別學校“小升初”家長集中排隊報名現(xiàn)象,昨日,成都市教育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成都市2011年初中入學咨詢報名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公辦初中必須堅持免試就近入學、不得進行與入選掛鉤的考試;民辦初中須于本月底前將招生計劃、辦法上報教育部門審核、備案。同時,成都各區(qū)(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建立巡視督察組,設立舉報電話,不定期進行明察暗訪,并主動接受群眾和媒體的監(jiān)督,對學校違規(guī)行為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 公辦初中 免試就近入學不得以任何名義考試
成都市教育局強調(diào),公辦初中要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根據(jù)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合理確定學校招生范圍,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小學要正確引導學生及家長就近入學,不得代為初中學校進行入學宣傳。
初中學校一律不準以委托個人、社會中介機構(gòu)組織代理招生,不準以招收藝體特長生、招收網(wǎng)班學生等名義舉行與入學掛鉤的文化考試。
未經(jīng)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學校及教職工不得參與各類媒體的招生宣傳,學校不得進行報名、登記。
各校須強化服務意識,對外公布初中入學咨詢電話,積極向家長和學生提供相關咨詢服務;要利用周末時間向市民開放,有序接待家長、學生參觀,并安排專人向家長及學生講解學校辦學情況。
違規(guī)重處 學校違規(guī)可吊銷辦學許可證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教育局長、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局長和分管校長是直接責任人,將對違規(guī)操作進行嚴查:教育行政部門、公辦中小學校違規(guī)的,視其情節(jié),由相關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分并限期整改;民辦學校違規(guī)的,由審批機關或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警告,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
民辦初中 招生計劃需備案不得限制報名人數(shù)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民辦初中須成立咨詢報名工作領導小組。凡開展初中報名咨詢的民辦學校,應于本月31日前將本校的2011年招生計劃、咨詢報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及聯(lián)系電話、報名咨詢時間、地點、辦法及安全工作預案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
成都市教育局稱,學校對外發(fā)布的有關信息須內(nèi)容真實、清楚、客觀。在咨詢報名過程中,學校要合理安排時間和場地,避免人員過于集中,并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
咨詢報名期間,學校應采取設立咨詢點、公布咨詢報名電話、利用周末接待家長和學生參觀校園等多種形式,為家長和學生做好服務,并合理確定咨詢報名時間,不得限制報名人數(shù)。
在自主確定招生標準時,不得違背公共道德和國家有關法規(guī),應注重學生綜合素質(zhì)和全面發(fā)展。在自主確定招生方式時,應充分考慮學生的年齡和身心特點。記者馮雅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