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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紙媒如何避免假新聞

      報紙本該是傳播消息的權威平臺,但是近年來隨著媒體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然而報紙在時效性上存在著先天劣勢,出于急于擴大影響等原因,紙質媒體開始越來越多地爆出假新聞,這種假新聞嚴重地誤導著受眾,干擾著社會大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有時甚至可能帶來較大的損失,從而極大地影響著紙媒的社會公信力。
       目前來說,業界還沒有對假新聞作出較為準確的定義。本文為了對假新聞進行初步的探討,試著對其作出這樣的定義:新聞媒體蓄意或者由于不嚴謹,造成的對新聞事實基本失實或者完全失實的報道。
       一、紙媒假新聞產生的背景
       如今,媒體行業競爭異常激烈,主要表現在新聞的時效性。而在目前主要的三種媒介,即紙質媒體、影視媒體、網絡媒體中,紙質媒體在時效性方面天然居于劣勢。網絡媒體可以發布實時消息,甚至進入了“讀秒時代”;電視媒體的傳播時效可以控制在當天甚至更短;而紙質媒體由于編采、印刷、投遞等諸多環節,在三種主要媒介當中時效性最差。
因此為了最大限度地吸引讀者,不被空前激烈的媒體競爭所淘汰,一味追求獨家新聞成了紙質媒體記者的看家法寶。由于記者編輯專業性的限制,要確保自己對新聞事實的判斷百分之百正確并非易事,在這過程中任一個節點出現差錯,假新聞就有可能由此“出爐”。再者,由于現在采編費用的提高,各類紙質媒體編采人員相對減少,紙質媒體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采編成本,更多地采用基層通訊員以及自由攥稿人的稿件,而這些人由于受到私利或者是地方利益的影響,在很多時候采寫的稿件具有夸大和失實的成分。
      二、紙媒假新聞出現的原因
     (一)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是紙質媒體出現虛假新聞的首要因素。現今條件下,紙質媒體商業化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在新興媒體的劇烈擠壓下,傳統紙質媒體面臨著巨大的生存壓力,為了吸引讀者眼球,拓展生存空間,紙煤編輯記者有意“制造”一些轟動性的新聞,新聞失實便難以避免。
     (二)編輯記者缺乏務實精神和責任意識。當下社會普遍缺乏踏實精神,尤其年輕編輯記者都比較浮躁,對一些新聞事件不能認真地去調查核實;有的對新聞事實添加自己的合理想像和推測。
     (三)編輯記者自身職業素養欠缺。報紙進行市場化改革以來,紙媒數量以及每家紙媒版面都有了相當規模的擴充。相對應地,大量年輕人加入到新聞隊伍中來,他們在為新聞界帶來新氣象的同時,由于他們很難得到專業的培訓,導致職業素養低下,在涉及一些專業性強的新聞報道時難免出錯。
     (四)現行制度下,沒有對紙媒和其編輯記者的有效監督機制。雖說現在宣傳系統、新聞出版系統,以及新聞單位自身都有制定出臺了一些規章制度,但是由于該行業的特殊性,以上措施很難對紙媒及其編輯記者形成有效制約。盡快出臺行業法律才是最好的選擇。
       三、紙媒假新聞的影響
     (一)影響紙質媒體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紙質媒體是公眾獲取信息的傳統渠道,在公眾中有很大的信任度。國家發布的最新政策、身邊發生的新聞事件……公眾都要從紙媒上了解,如果紙媒發布了錯誤或者虛假的新聞,將導致公眾的不信任。長此以往,紙媒將在民眾中失去公信力。
     (二)壓縮紙媒的生存空間。公眾信任,紙媒才有市場。如果紙媒長時間發布錯誤或者虛假報道,公眾對其的信任度便會逐漸下降,直至放棄。沒有讀者群,便不會有市場,如果難以杜絕假新聞,那么紙媒最終會砸了自己的“飯碗”。
     (三)虛假新聞產生錯誤的輿論導向。如果紙媒刊登虛假新聞,會產生錯誤的輿論導向,甚至可能產生社會恐慌,對社會生產、生活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四、如何杜絕紙媒產生假新聞
     (一)紙媒應該避免經濟掛帥的經營思路。雖然目前我國大多數紙媒經營單位都是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但是新聞媒體與同是自負盈虧的企業有著本質的區別,作為“社會良心”的新聞媒體應該承擔著更大的社會責任,不能單純地以經濟效益為中心,應該同等重視其社會效益,避免因一味追求吸引讀者眼球而導致的假新聞事件。
     (二)嚴格使用權威可靠的信息源。在比較重大的新聞稿件使用上,應著重編發新華社、人民網、中央電視臺等權威媒體發布的內容,這些平臺刊發的稿件都經過層層把關,具有很高的可信度。相反,要采用那些網絡上出現的信息,則要萬分謹慎,多方求證,在無法求證的情況下,寧可不發。
     (三)培養編采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責任意識。編采人員要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編發的稿件進行追根溯源,尋找出處;同時要利用自己掌握的專業知識、科學常識、人文常識對稿件仔細推敲。
     (四)宣傳部門和報社編輯部要制定嚴格的懲處制度。紙媒之所以出現假新聞最根本的原因是在人身上,在提高編輯記者自身素質和責任意識的同時,還應該建立完善科學的懲處制度以及法律法規,讓自律和他律相結合,從而根絕假新聞產生的源頭。

                                                                                  (作者單位:山西農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