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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寫作教學中的“以小見大”

                                              安徽省東至縣第二中學 余繼友

      “以小見大”:“小”,即選取的題材小、角度小;“大”,即立意的深刻、新穎,或者所反映的社會生活面深廣豐富。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它是寫作主體在采集和構思階段所運用的一種思維模式,可以大致描敘如下:即寫作主體致力于選取某些細小而具體的材料或角度,通過深入的發掘,發現其中所蘊涵的深刻豐富的意義、內涵,或者發現它所具有的適合于表達主體某種意圖、情緒的特點,然后借助該材料,通過該角度,把這些意義、內涵、意圖、情緒表達出來。
      “以小見大”是符合寫作規律和思維規律的。一方面,從寫作主客體關系看,寫作是主體對客體的一種能動的反映活動,社會生活是及其廣闊的,而文章的篇幅又是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以小見大”就是一種必然的選擇。所以魯迅說:“太偉大的變動,我們會無力表現的,不過這也無須悲觀,我們即無須表現它的全盤,我們可以表現它的一角,巨大的建筑,總是一木一石疊起來的,我們何妨不做這一木一石呢?我時常做些零碎事,就是為此。”這是深諳寫作規律之言。例如魯迅先生的小說《孔乙己》,他把孔乙己這個零余者形象的小人物放在紹興的一個小酒館中,通過孔乙己的人生命運的悲慘遭際,反映了殘酷的社會現實和封建科舉制度的罪惡。實際上,通過寫個人、家族或群體的命運來展現廣闊的社會歷史生活的畫面,表達豐富深刻的理想,是作家們常用的一種“以小見大”的思維方法。
       另一方面,由于寫作是以語言符號作為表達工具的,這種特殊性使任何作者也不可能窮盡寫作對象的全貌(當然也無此必要),所謂“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正是這個意思。莊子說:“世之所貴道者,書也。書不過語,語有貴也,語之所貴者,意也。意有所隨,意之所隨者,不可言傳。”高明的作者就會力圖從寫作對象中選取一個適當的“小”來表達他所發現的“大”。比如寫人,正如魯迅所言:“要極省儉的畫出一個人的特點,最好是畫他的眼睛,我以為這話對極了,倘若畫了全副的頭發,即使細致逼真,也毫無意思。”司馬遷很善于“以小見大”,他寫項羽和劉邦便是典型的例證。面對秦始皇出巡的浩大場面,項羽脫口而出的是:“彼可取而代也。”這就活畫出他的勇敢、有抱負而又魯莽、胸無城府的特點,而劉邦則感嘆道:“大丈夫當如是也。”這就突出了他不僅有雄心壯志而且老謀深算的特點。
       由此可見,“以小見大”體現了寫作和思維的規律,在運用這種方法構思時,寫作主體的思維運動過程常常是這樣的:面對“大”的客體(包括自然界、人類社會和人的精神世界),作者通過觀察不斷的采集信息,從中尋找出一個恰當的“小”來,然后從這個“小”中深入去發掘,直到開掘出一個“大”的立意來。即:大(客體)——小(材料、角度)——大(立意)。
      要在寫作實踐中有效地運用“以小見大”的思維方法,我認為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重視細節描寫。細節在文學作品里被稱為“藝術細節”,歷來為理論家和作家所重視。李準在談到創作時說:“我是比較注意細節的,我認為文學作者要重視細節的作用,應該有細節癖……如果要求你們用一千個字為一位老朋友‘畫像’,那就要找這個最有特點的最有典型性的細節來寫,這就是作家的工作。”這段話不僅指出了細節描寫的重要性,而且強調了細節描寫的典型性。此外細節描寫還應講究真實性,恩格斯說:“據我看來,現實主義的意思是,除了細節的真實外,還要真實的再現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在細節描寫方面,中國古典小說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三國演義》《水滸傳》《紅樓夢》《儒林外史》中都有許多拍案叫絕的細節描寫。
       第二,在觀察和閱讀時,要細心、勤于和善于思考,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在“大”的世界中發現可供開發的“小”來。在這方面,魯迅的雜文就是一個典范。他的雜文取材,大多來自他平時的讀報和觀察,內容包羅萬象,并且都是一些小事,“也照污水,也看膿汁,有時研究淋菌,有時解剖蒼蠅”,但是魯迅能從這些“污水”、“膿汁”、“淋菌”、“蒼蠅”中發掘出“大”來,這得意于他深刻的洞察力。習作者應努力培養這種洞察力。譬如觀察,看見一張沙發,不算是觀察,發現沙發上有一根狗毛,并進而推出主人是養狗的,這才叫觀察。    
第三,要善于發揮自己的想像和聯想的能力。羅曼·羅蘭說:“這個世界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發現美的眼睛。”發現不光是靠眼睛去看,也需要用心去領悟。郭沫若先生在寫作《天上的街市》時,正是看見大街上的街燈,從而聯想到天上的街市里的情景,想像牛郎織女在天上浪漫的生活。
        第四,“小”與“大”是辨證統一的。寫“小”是為了見“大”,如果寫了“小”卻不能從中見出“大”來,那么這仍然是失敗的寫作。寫一個人物、一處景物、一件事情,若不深入地把握它蘊涵的意義,或表達一種獨特的感受,結果就會流于浮泛、瑣碎;發表議論,若不能找到一個有新意的角度,結果就會泛泛而談。對這種情況,魯迅說過:“不過選材要嚴,開掘要深,不可將一點瑣屑的沒有意思的故事,便填成一篇,以創作豐富自樂。”他反對的不是寫“瑣屑的事故”,——他自己就寫了很多“瑣屑的事故”——而是要能從“小”中開掘出“大”來。
       因此,重視“以小見大”的寫作手法,無論對寫作教學還是學生的日常習作,都有現實的借鑒意義和學習意義。